正义网恩施12月29日电(通讯员 冉小弘)“放轻松,首先跟我一起做一下深呼吸,希望你能够放下心理包袱,好好在学校学习……”,12月25日上午,心理咨询师向琴在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华(化名)进行心理辅导。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华,15岁,在校学生,一个月前因一时冲动抢劫了同学一部价值1100元的手机,后该案被移送至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了解小华平时的表现、成长经历以及对抢劫事件的看法和悔改态度等,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6个月。
在考察期内,该院为及时掌握小华的心理动态,促使其早日走上阳光的成长道路,邀请恩施州中心医院二级心理咨询师向琴对小华实施了心理辅导,引导他放下心理包袱,心怀感恩之心,鼓励他吸取教训,尽早投入到学校生活中去。
“听了向医生的课,心理真不那么烦燥了,一定珍惜这次改正机会,认真学习,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情况,我再不会让大家失望。”辅导结束时,小华说。
据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秦主任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日益增加,像小华这样因缺乏认知能力、个性叛逆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基于这些因素,该院决定在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考察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联合心理辅导专家进行心理干预,帮助考察对象正视问题并真正解决问题,使其尽快拥有阳光的成长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