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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检察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作者:

  正义网赣州12月29日电(通讯员 刘耀明)“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为把我县建设成为赣江源头的生命绿洲贡献一份力量。”日前,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干警向过往市民散发宣传资料时这样说到。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做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环保法的良好氛围,该院结合县委提出的打造“生态石城”暨建设“旅游强县”发展战略等中心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石城”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为丰富活动内容,该院精心编写了《生态石城与环境保护法选编》,手册中摘录该县出台的一系列打造绿色生态石城的举措及新《环境保护法》等内容,对新环保法的亮点和特点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对公民的环保权利与义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旨在于增强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意识,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强化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的新石城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