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12月29日电(通讯员 曹健)近日,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若干规定》,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加大证据审查力度,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提高办案质量。
该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深入探讨如何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如何及时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并就统一证据证明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实现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并重达成了一致意见。
还确定了定期交流通报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对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案件的补充取证,该院侦监部门与公诉部门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引导取证,排除非法证据、补强相关证据,双方协力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提高案件质量。
同时,规定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通过强有力的侦查监督,制约公安机关潜在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无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员无资格、调取证据不及时、忽视物证的搜集与保管等非法取证行为,严格监控证据的合法性,在第一时间排除非法证据。
此外,该院在做好非法证据排除的同时,强化对侦查机关的监督,重视侦查引导取证,从源头上规范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
对于非法证据一经发现,除了要求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和书面说明外,对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要求侦查机关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案件证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