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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对异地观护帮教未成年人回访考察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作者:

  

  对异地观护帮教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宝剑 摄

  

  对异地观护帮教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宝剑 摄

  正义网上海12月30日电(通讯员 宝剑)为全面了解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观护考察期间的表现,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专程赶赴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对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黄某进行回访考察。

  今年3月,年仅15岁的黄某伙同他人,在宝山月浦镇沈巷村附近,无故拦截、殴打骑自行车途径此处的被害人赵某,并采用恐吓、威胁手段强行从赵某身上劫取人民币42.5元。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到黄某系初犯、偶犯,该院在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上,同时在征求公安机关、被害人等各方意见后,对黄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决定对其展开为期6个月的异地观护帮教。

  “考察期的表现将为其后续处理提供直接依据,所以必须全面、客观了解黄某在考察期内的表现。”在谈及此次异地回访考察的目的时,宝山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说。据介绍,在回访考察过程中,检察官专门走访了当地检察院、街道等部门,通过与当地检察人员、帮教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黄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表现。

  此外,检察官还通过面对面交谈的方式,向黄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详细了解黄某在附条件不起诉后的精神状态、思想动态及生活状态等情况。在座谈中,黄某向检察官承诺会珍惜此次帮教机会,配合帮教人员的监管教育,争取早日改过自新,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