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农法治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调研 > 正文

江西金溪检察院集中学习保障律师执业权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作者:

  正义网抚州12月30日电(通讯员 吴志球)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让干警进一步掌握落实最高检要求,12月29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新《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

  在学习会上,该院检察长雷鸣指出,律师执业权利是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必须切实落实新《规定》精神,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利。雷鸣通报了新《规定》,并重点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三方面解读新《规定》实施之后律师执业权利的变化。该院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律师会见工作,对自侦案件除特别重大的贿赂案件,不得要求律师申请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不得对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设置任何门槛律师申请检察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及时答复申请人,不得拖延不办。

  此外,在会议上,该院还决定创新律师接待方式,开通了律师接待QQ和律师预约电话,律师申请阅卷的,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提前预约。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让广大干警学习和领会新《规定》精神,进一步树立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识,确保在检察环境中律师诟病的“三难”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