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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19年12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暂停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所有农机产品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鲁农函字〔2019〕335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三个月。在此期间,该企业就涉及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和承诺书。按照《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确定自即日起恢复该产品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昆明鸿溪机电有限公司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