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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 政 部   2020年4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5日